1996年原國家環保局開始實施環境保護產品認定制度;2005年,環境保護產品認定工作轉移到中環協(北京)認證中心。為適應國家認證認可制度需要,認證中心按照“工廠(現場)檢查+產品檢驗+認證后監督”模式開展環保產品認證。
認證范圍:水污染防治產品、空氣污染防治產品、噪聲與振動控制產品、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產品(包括焚燒爐產品)、環境監測儀器、環保藥劑及材料等。我會提供環保產品認證咨詢服務。
申報環保產品認證的意義:
1.國家鼓勵使用或采購經過認證的環保產品、環境服務;
2.為環保部門實施環境管理提供依據;
3.項目招投標需要經過認證的產品或服務能力證明;
4.為企業產品評優評獎等活動提供支持;
5.幫助生產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,樹立良好企業信譽與品牌形象;
6.用戶青睞于選用有環境保護產品認證的產品和服務;
7.可以開拓市場,為用戶選用環保產品及服務提供方便;
8.規范了環境保護產品行業市場良性發展;
9.推動居住環境及自然環境的改善。